河北省邯鄲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http://hdzfxxgkpt.hd.gov.cn:81/dept.jsp?deptid=93,包含了公示平臺、政府文件、政府計劃、工作動態、行政執法等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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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部門依法負責全市各類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部署;擬訂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措施辦法。
邯鄲市工商局主要職責:
(一)依法負責全市各類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二)按照業務權限負責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駐轄區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在市政府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業務信息庫建設。
(三)負責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在市政府領導下,依法負責食品流通許可,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食品安全,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絡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消費者、經營者合法權益。
(五)在市政府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行為,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根據授權依法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組織指導商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負責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培育推薦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保護。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等相關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按照規定管理所轄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財務、審計、監察、離退休干部、基層隊伍建設、培訓工作。
(十四)組織指導消費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民用品維修行業協會、商標協會、廣告協會等有關社團的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和綜合性會議組織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系統文電、檔案、信息、督辦、承辦、機要、保密、信訪和宣傳工作;指導轄區工商學會工作。
(二)人事教育處。
負責指導系統各級黨的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和組織人事工作;承辦和組織指導系統各級領導班子考察、考核、任免、獎勵和懲戒工作;負責系統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系統基層和隊伍建設、教育培訓、人力資源開發工作;承辦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離退休干部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
承擔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規章(草案)的起草、論證、協調工作;負責工商行政管理處罰案件的核審、聽證;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組織指導工商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法制建設,開展法制宣傳和培訓工作。
(四)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處。
負責組織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監督管理直銷和禁止傳銷工作;組織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及其他經濟違法行為;根據上級授權,開展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承擔監督管理和規范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工作;承擔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依法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及相關工作;負責規范直銷、禁止傳銷工作,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行為;組織指導、督查督辦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
(五)消費者權益保護處。
負責組織保護消費者權益和商品(不含食品,下同)質量監督管理和質量監測工作,適時發布商品質量監測信息及消費警示;查處經營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規范商品售后服務,組織指導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組織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活動;指導調解消費糾紛工作,指導市消費者協會工作。
(六)市場規范管理處。
負責組織規范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和監督管理網絡商品交易行為;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承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經紀活動和拍賣行為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和市場專項治理;承擔指導網絡市場發展規劃和服務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網絡市場、經營性網站主體資格和經營行為;組織指導網絡市場經營者信用監管,依法查處網絡商品交易與服務案件;開展網絡市場監測及監管技術研究與應用;組織指導網絡市場申訴舉報的受理辦理。
(七)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處。
依法組織開展食品流通許可和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食品流通許可、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承擔流通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工作;組織實施流通食品經營者信用體系建設及相關信息分析、公開工作。
(八)外商投資企業注冊監督管理處。
負責組織辦理授權范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外國企業在轄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注冊登記、名稱核準登記及監督管理工作,查處外商投資企業有關登記管理的重大違法案件;負責外商投資企業信用監督管理、外商投資企業注冊登記數據庫建設管理和外商投資企業注冊登記信息分析公開工作。
(九)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處。
負責組織廣告業發展規劃、廣告經營審批和廣告監督管理;負責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和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工作;負責商標管理,組織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培育推薦工作;負責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管理和保護。
(十)企業監督管理處。
擬訂企業(不含外商投資企業,下同)、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經營單位監督管理及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經營單位的登記事項監督管理及年度檢驗工作,查處違反登記注冊管理法規的違法行為;按照相關規定開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經營單位的信用分類管理;按照職責分工依法組織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工作。
(十一)指揮中心。
負責系統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構建服務社會和消費維權的樞紐平臺;負責受理經營者、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并指揮調度系統單位及時依法處理,督辦反饋結果;負責消費相關信息分析、公開工作;協助組織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活動。
(十二)財務裝備處。
負責系統預決算編審;擬訂系統財務、裝備、國有資產、政府采購等工作制度措施;負責系統財務、裝備、國有資產、政府采購的監督管理工作;承辦系統基本建設項目和事業發展項目規劃編制及審批工作;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