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中,主要內容有:綜合頻道、業務頻道、互動頻道。
①綜合頻道:機構職能、政府信息公開、近期要訊、監管快訊、部門文件、公示公告、政策法規、執法公示臺;
②業務頻道:食品安全、行政審批、消費維權、市場合同、商標廣告、食品流通、藥品流通、醫療器械;
③互動頻道:局長信箱、廉政效能投訴、違法案件舉報、消費者投訴與咨詢、在線咨詢、常見問題。
湖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職責
日期:2014-09-15 (一)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化妝品、中藥、民族藥、醫療器械,下同)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或制定)并組織實施有關市場監管的規范性文件。
(二)擬訂并組織實施市場監管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商標戰略;參與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
(三)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市級有關部門和縣區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檢查、考核評價工作。
(四)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擬訂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牽頭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工作,組織、指導并監督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調查處置工作;負責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五)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審批工作,包括各類企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并依法監管。
(六)負責市場和網絡交易行為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依法規范和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依法監管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負責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
(八)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和消費類格式合同條款備案,規范合同行為;負責動產抵押物登記管理。
(九)負責商標的監督管理;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推薦省著名商標,組織認定市著名商標;依法保護特殊標志、官方標志。
(十)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并提供相關服務;組織和指導個體工商戶、企業、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
(十二)負責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和餐飲環節的監督管理;組織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負責對生產加工環節不安全食品的召回、餐飲環節實施餐飲食品安全標準和管理規范的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對流通環節的食品質量進行監測。
(十三)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和技術規范;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安全性檢測和評價、不良反應監測;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十四)負責藥品研制、生產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研制和生產質量管理規范;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負責突發性藥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和不安全藥品召回的監督。
(十五)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負責醫療機構使用藥品的質量監管;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十六)負責醫療器械研制、生產、經營、使用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和相關質量管理規范;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負責突發性醫療器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十七)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投訴和舉報的處理;依法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十八)指導與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業務相關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