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中,主要內容有:業務辦理、公示公告、陽光政務、信息查詢和政民互動;
①業務辦理:企業登記注冊、年度報告、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商標和廣告、市場和合同、執業藥師;
②公告公示:企業登記注冊、經濟檢查、商標廣告、市場合同、企業監管、網絡經濟、食品流通、食品生產、食品安全、藥品流通、藥品注冊與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
③陽光政務:機構職能、工作規則、內設機構、政策法規、領導講話、規劃計劃、人事任免、最新通知、文化園地、各地動態、媒體聚焦、視頻新聞、預警防范、工作動態、圖片新聞和專題專欄;
④信息查詢:企業立方查詢、登記辦理狀態查詢、企業信息查詢、企業信用查詢、商標信息查詢、藥品生產許可證查詢、職業藥師查詢、藥品廣告查詢、食品生產企業許可查詢、野山參查詢;
⑤政民互動:在線咨詢、局長信箱、舉報申訴、調查征集、公眾微信、智能機器人答疑、常見問題。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擬訂并組織實施相關規范性文件;擬訂并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事業發展規劃。
(二)負責市場監管應急體系建設,監督實施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依法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按規定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著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組織協調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三)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組織擬訂食品安全規劃,并協調推進實施;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年度檢查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并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市級相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四)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行政審批工作,包括各類企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和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等行政許可,并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五)牽頭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負責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合同處)
(六)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責,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負責涉及市場監督管理相關的舉報投訴的受理、處理和維權網絡體系建設等工作。(消保委)
(七)負責經紀機構、經紀人和經紀活動以及直銷企業、直銷人員和直銷行為的監督管理;開展反壟斷執法監管工作;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消費類格式合同條款備案;辦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八)組織實施商標戰略,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指導培育馳名商標、審核推薦省著名商標,組織認定市著名商標;依法保護特殊標志、官方標志;指導廣告業發展,依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承擔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職責;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一)監督管理生產加工、流通和餐飲環節的食品安全;對流通環節的食品質量進行監測;監督實施餐飲食品安全標準和管理規范;保障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組織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
(十二)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和技術規范;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安全性檢測和評價、不良反應監測;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十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工作。
(十四)負責食品藥品的技術監督,指導全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的業務工作;監督實施國家藥品、藥用輔料、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標準。
(十五)配合市政府有關部門實施國家食品醫藥產業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貫徹實施執業藥師資格認定制度,配合實施醫藥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
(十六)負責對所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的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工作考核;按照領導干部實行雙重管理的要求,協助管理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領導班子建設。
(十七)指導與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業務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八)承辦市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