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網站導航欄由組織機構、新聞資訊、信息公開、網上辦事、業務查詢、公眾互動等板塊組成。網上辦事由工商業務和質監業務組成;業務查詢由組織機構代碼年度報告和安徽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組成;公眾互動由領導信箱、民意征集、網上調查、網上留言、監督投訴、政風行風測評構成。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六安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14〕40號),整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機構和職責,設立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國務院、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不再承擔組織實施流通環節和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市場準入制度以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理和食品安全案件的組織查處等工作;不再承擔化妝品生產行政許可及強制檢驗職能。
3.取消對企業年度檢驗和組織機構代碼年度驗證職責。
4.不再直接辦理與企業和產品有關的名牌評選活動。
5.進一步減少直接審批事項,下放審批權限,將有關技術性評審及事務性工作交給符合法定條件的相關事業單位承擔。
(二)增加的職責
1.承接國務院、省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權力事項。
2.承擔加強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按照建立公平規范的市場主體公示信息抽查制度要求,運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約束等手段,加強行政部門監管,強化信息共享和部門協同,強化企業誠信和主體自治,實行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制度、進一步推進“黑名單”管理應用等措施,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3.將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負責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工作,接受上級委托對轄區注冊登記企業進行抽查。
4.統籌協調全市檢驗檢測認證業務的整合和推動檢驗檢測認證行業做強做大,推動檢驗檢測認證高技術服務業快速發展。
5.組織、指導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工作,并對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層級監督。
(三)加強的職責
1.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承擔流通流域商品質量抽檢和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加強承擔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受理與處理及12315網絡體系建設工作。
2.加強監督管理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工作。
3.健全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加強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產品質量監管,落實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制;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應對工作,改進服務方式,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效率。
4.加強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職能,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建立情況通報制度。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方面的行政執法工作;研究擬訂本地區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
(二)負責內外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及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
(三)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
(四)承擔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承擔產品、商品質量抽查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加強承擔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受理與處理及12315、12365網絡體系建設工作。
(五)承擔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工作,接受上級委托對轄區注冊登記企業進行抽查。加強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和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運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約束等手段,加強行政部門監管,強化信息共享和部門協同,強化企業誠信和主體自治,實行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制度、進一步推進“黑名單”管理應用和“紅黑榜”制度等措施,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六)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工作,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七)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 (價格壟斷行為除外)有關工作;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八)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機構、經紀人及經紀活動。
(九)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合同格式條款備案,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指導動產抵押登記工作,組織實施“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
(十)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對商標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開展安徽省著名商標審核申報和保護工作;負責組織六安市知名商標認定和保護工作;依法保護馳名商標、地理標志商標、特殊標志和官方標志。
(十二)承擔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質量宏觀管理,組織實施質量發展工作,推進名牌戰略;會同有關部門執行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或參與有關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十四)負責標準化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標準并監督檢查;指導標準制修訂及標準體系建設;推行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
(十五)負責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范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
(十六)負責特種設備綜合管理、安全監察和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等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和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組織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十八)負責認證認可監督工作。組織查處強制性產品認證違法行為;負責對認證活動的監督檢查;依法對質量檢驗機構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進行監督管理。
(十九)統籌全市檢驗檢測認證業務的整合和推動檢驗檢測認證行業做強做大,推動檢驗檢測認證高技術服務業快速發展,組織有關科研和技術引進工作。組織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
(二十)負責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直屬單位(含派出機構、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離退休干部工作,負責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部門財務預決算、基本建設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十一)組織、指導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工作,并對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層級監督。
(二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機構設置
根據上述職責,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設內設機構18個,直屬機構3個,派出機構1個。
(一)內設機構
1.政治處
承辦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職業資格管理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承擔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直屬單位、派出單位和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及相當級別干部管理的有關工作。
2.辦公室
承擔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安全保密、新聞宣傳、信息、統計、信訪,綜合調研和起草重要文稿、機關資產管理等工作。
3.財務裝備科
承擔部門財務、裝備、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編制財務預決算等工作,指導并監督直屬單位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4.政策法規科
負責宣傳貫徹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聽證、賠償等工作。承擔行政執法行為監督和行政處罰案件核審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監督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執行、調整、變更。
5.合同監督管理科
負責合同行政監督管理,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承擔動產抵押物登記、合同格式條款備案、拍賣行為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
6.企業監督管理科(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
指導和監督內資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工作;承擔全市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的企業信息公示的指導工作;組織查處違反有關登記管理法規的案件,組織查處取締無照經營,指導個體民營企業協會工作。
7.廣告監督管理科
組織實施廣告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8.商標監督管理科
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負責馳名商標、安徽省著名商標審核申報和保護工作,負責組織六安市知名商標認定和保護工作。依法保護有關注冊商標的地理標志,負責特殊標志和官方標志的保護。
9.網絡商品監督管理科
承擔全市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監督管理工作,查處網絡商品交易違法違規活動,負責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10.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科(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12365質量舉報中心)
承擔全市經營者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承擔商品質量抽查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負責全市12315、12365消費者申訴舉報執法維權網絡的規劃建設;組織、協調全市12315、1236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的運行,受理并分流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的申訴、舉報案件、跟蹤、督促分流案件的查辦情況;指導、協調各級申訴舉報站(點)開展工作。
11.質量管理科
組織實施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和政府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發展戰略;承辦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有關工作;承辦工程設備質量監理的有關事宜,組織和參與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并提出整改意見;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12.標準化科
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對標準化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推行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負責企業標準備案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管理工作。
13.計量科
管理全市計量標準;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承擔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
14.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負責全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工作;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并進行統計分析;監督檢查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管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15.產品質量監督科
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承擔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和風險監控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及仲裁檢驗工作;負責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有關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16.認證監管科
組織實施對強制性認證產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認證活動的監督檢查;承擔質量技術監督統計工作。
17.檢驗機構監管科
提出技術機構及實驗室建設規劃、計劃并監督執行;開展有關科研、技術引進和新技術推廣、科技成果轉化等工作,承擔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
18.離退休干部科
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直屬機構
1.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經濟檢查執法局(副處級),加掛六安市打擊傳銷領導組辦公室牌子。
承擔有關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協助開展反壟斷執法工作,查處市場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違法直銷和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承擔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具體協調工作。負責組織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特種設備、認證認可等法律法規的行為,承擔組織協調全市有關專項打假活動,組織開展打擊和查處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
內設:綜合科、直銷監督管理科、案件審理科、經濟檢查執法一科、經濟檢查執法二科、經濟檢查執法三科等6個副科級科室。
2.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企業注冊局(外資企業注冊局、行政審批服務科)
承擔外商投資企業、內資企業、私營企業登記注冊和市直企業信息公示、年度報告工作并監督檢查其登記注冊行為,承擔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庫的管理、維護和企業登記注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負責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審批事項受理和審批的有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
3.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市場規范管理局
承擔規范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承擔管理經紀人和經紀活動工作,組織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市場專項治理工作,查處行業市場上的違法行為。
(三)派出機構
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六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副處級)
根據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的授權,負責經濟開發區內的市場、質量、計量、標準化等綜合管理和行政執法,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承辦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監督管理科、綜合業務科等2個副科級科室。下設1個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所(副科級建制)。
四、人員編制
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100名(含工勤人員占用)。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經濟檢查執法局局長1名(副處級),企業注冊局局長1名(副處級),經濟開發區分局局長1名(副處級);科級職數53名,其中正科27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政治處副主任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工會主席1名,經濟檢查執法局副局長3名,市場規范管理局局長1名,開發區分局副局長2名),副科26名(含監察室副主任1名,經濟檢查執法局6名,市場規范局2名,企業注冊局2名,開發區分局2名,皋陶工商質監所1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置,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關于解決職能交叉和事權界定問題的意見
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應及時通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在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采取措施予以處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可能由食品相關產品造成的,應及時通報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在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采取措施予以處理。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內容審查,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批準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檢查,對于違法廣告,應當向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并提出處理建議,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作出處理,兩部門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
(二)原市工商局所屬的消費者協會秘書處,原質監局所屬的質量技術監督稽查支隊和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計量測試研究所、度量衡管理所、纖維監督檢驗所(參公管理)、特種設備監督檢驗中心等7個事業機構整體劃入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其機構、規格、人員、編制、領導職數不變。
六、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