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設辦公室、機關黨辦、人事教育科、監察室(含督察隊)、法規科、經檢科(打傳辦)、登記外資科、企管科、市場合同科、商標廣告科等10個行政科室;經濟檢查支隊、蓬江分局、江海分局、新會分局4個直屬行政單位;以及舉報投訴中心、機關服務中心、信息中心、消費者委員會4個事業單位和工商行政管理學會、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3個社團組織。江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75名,現有干部職工97人。
機構簡介編輯江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設辦公室、機關黨辦、人事教育科、監察室(含督察隊)、法規科、經檢科(打傳辦)、登記外資科、企管科、市場合同科、商標廣告科等10個行政科室;經濟檢查支隊、蓬江分局、江海分局、新會分局4個直屬行政單位;以及舉報投訴中心、機關服務中心、信息中心、消費者委員會4個事業單位和工商行政管理學會、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3個社團組織。江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75名,現有干部職工97人。[1]
主要職能編輯(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關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二)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單位的登記注冊,依法核定注冊單位名稱,審核頒發有關執照,實行監督管理。(三)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范管理與監督;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打擊走私販私行為等經濟違法違章行為。(四)組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市場管理中的經銷摻假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五)組織管理合同工作,查處合同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六)組織管理商標工作,組織著名商標推薦工作,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七)監督管理廣告經營活動。(八)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和私營企業的登記注冊及監督管理。(九)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和協會、學會、消費者委員會的工作。(十)承辦江門市人民政府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